河南省关于使用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使用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省直统筹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政策使用。
附:2014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5年6月16日
附:
2014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全 省 42670
郑 州 市 49279
开 封 市 39825
洛 阳 市 44485
平 顶 山 市 44124
安 阳 市 38833
鹤 壁 市 37504
新 乡 市 37949
焦 作 市 39717
濮 阳 市 41745
许 昌 市 41470
漯 河 市 38491
三 门 峡 市 44363
南 阳 市 40919
商 丘 市 40441
信 阳 市 38875
周 口 市 39463
驻 马 店 市 36278
济 源 市 40499
注:省辖市包含省直管县(市)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