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公布2013年全社会法人单位、城镇非私营单位及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6    作者:吴继成律师
各辖市、区统计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公布2013年度我市平均工资数据如下:
一、全社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5941元。因该口径是第一次公布,故没有同期数可比。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0802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7%)。其中: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6522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4.7%)。
三、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7101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2%)。
四、常州、市区及两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3年度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4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74日印发
附件
 
2013年度常州市城镇
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
其中: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
货币平均工资(元)
货币平均工资(元)
全市
60802
56522
市区
62569
58291
溧阳市
58525
52959
金坛市
48072
43168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