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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全社会法人单位、城镇非私营单位及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6    作者:吴继成律师
各辖市、区统计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公布2013年度我市平均工资数据如下:
一、全社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5941元。因该口径是第一次公布,故没有同期数可比。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0802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7%)。其中: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6522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4.7%)。
三、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7101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2%)。
四、常州、市区及两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3年度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4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74日印发
附件
 
2013年度常州市城镇
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
其中: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
货币平均工资(元)
货币平均工资(元)
全市
60802
56522
市区
62569
58291
溧阳市
58525
52959
金坛市
48072
4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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