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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市民警惕电信诈骗招数及电信诈骗的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5-07-10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例简述
    近日,一位陈姓女士急匆匆地赶到中行开封分行某网点办理5000元转账业务。大堂经理看她神情焦急并且一直在打电话,就上前询问。原来,是一位自称很久没有跟陈女士联系的老朋友来电向她借钱,在电话里称急需用钱,并且这位老朋友还承诺当天就能到开封归还借款。大堂经理提醒陈女士先不要急着给对方转账。经过进一步沟通,大堂经理了解到此前陈女士已经有3年左右没见过这位老朋友,这次打电话的号码和原来老朋友留给陈女士的电话号码也不一致
    鉴于之前遇到过类似案例,大堂经理初步断定这是一起电话诈骗,就提醒陈女士不要听信任何电话、短信的借钱方式。后经陈女士核实,对方的电话号码确实不属于老朋友本人的号码,而老朋友也并未向陈女士借钱求助。
二、律师说法---相关法律链接】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酌情从严惩处。
该解释第五条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三、律师提醒】
对于防范电信诈骗,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   
首先,大家要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
其次,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当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信,而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或咨询公安机关。
第三,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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