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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5-07-0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承搅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搅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搅工作不能完成,经承搅人催告并顺延履行期限后仍不履行的,承搅人可以解除合同。
 
4、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搅合同,造成承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未规定的适用承搅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合同解除情况与承搅合同类同。
 
6、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7、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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