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儿子不孝,不能给你尽孝了。”庄磊在听到法院对他的判决后如是说。11月7日上午,抢劫杀害女网友,并焚尸灭迹的保安员庄磊,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庄磊今年只有21岁,来自天津市,曾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8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5年9月17日被刑满释放。他告诉记者,在他16 岁时,父母离异,从此他就跟着父亲生活。高中毕业后,他外出打工,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帮朋友,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开始聚会。聚会时,庄磊发现女网友赵某出手阔绰,显得很是有钱。于是,他起了抢劫赵某钱财的心思。
2006年4月24日晚9时许,庄磊进入网友赵某在西城区的租住房内,趁赵某不备用啤酒瓶猛击其头部并掐扼其颈部,致赵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在抢得赵某价值1700余元的手机后,庄磊又在现场用打火机中的汽油点火焚烧赵某的尸体。后庄磊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赵某的父母都来到了现场。法庭上,看到杀害独生女儿的凶手,赵母多次失声痛哭,赵父也眼含泪水看着被告人,不时地安慰坐在一旁的妻子。据赵某父亲说,他们为女儿办好了西安户口,准备让赵某到西安发展,去西安的火车票都买好了,没想到眼见要与女儿团聚时却得到了女儿被害的噩耗。
中国法院网 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