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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客捆绑房东数天致其死亡被判11个月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31岁山西人景某为了防止房东酒后闹事,把他捆在床上长达4天,致使房东在被动束缚下长期卧床患肺炎死亡。11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了景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7.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6日晚8点左右,景某在其暂住地,为防止房东于某酒后打砸东西,在征得于某同意后,用绳子将于某的双手、双脚捆住。之后,景某就承担起给于某喂药、喂饭的责任。1月10日5点左右,景某到于某的房间去给他喂药时和喂饭时,发现于某已经死亡。后景某自己拨打110报了警。法医鉴定结论是:于某死于小叶性肺炎,而导致肺炎发生的原因正是被动束缚状态下长期卧床。之后,景某被警方拘留。

     在公安机关在对景某提讯时,发现其行为有些反常。其家人反映,2004年5月时,景某曾被诊断为:焦虑性抑郁症、精神异常、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于是,公安机关带景某去司法鉴定中心作了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景某实施违法行为时精神正常,有责任能力。

    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景某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处罚。鉴于景某有自首情节,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理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中国法院网 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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