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发布日期:2015-06-16 作者:
张亮律师
甲乙系夫妻关系,甲在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乙知晓并自愿与之登记结婚。婚后甲因治病负债且经济困难,乙对其不管不问,未尽相关义务。后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抚养费。
经法院审理认定,甲乙系夫妻关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鉴于乙身体问题,法院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判令乙向甲支付抚养费。
相关法律知识
»
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
上海离婚律师解析没有登记的夫妻有无相互抚养义务
»
保定律师:夫妻之间抚养义务的理解
»
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
»
【夫妻之间互有抚养义务 】
»
法律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义务
»
夫妻之间可否相互借款?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以人工授精方式所生的孩子,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对其均负有抚养义务
»
从一则案例谈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
夫妻之间的同居与忠实义务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