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兄弟反目,兄嫂为报复弟弟,居然开车将弟弟撞倒后,将其打成重伤。11月21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陆文章、杜志美夫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陆文章与被害人陆文宾系兄弟关系。因做生意,兄弟二人积怨颇深,两家亦因生活琐事处理不当而致矛盾不断激化。陆文章夫妇欲行报复,伺机殴打陆文宾。
2006 年2月20日晚,在家中的杜志美电话告知陆文章,陆文宾外出未归,陆文章即与夏某某驾驶租来的汽车,在如皋市长江镇平南村路段,拦截对向驾驶摩托车的陆文宾。陆文章用汽车碰撞摩托车,致陆文宾倒地,继而与夏某某共同对陆文宾实施殴打。其间,陆文章使用钢管击打陆文宾头部,致陆文宾重伤,经鉴定其伤情为五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文章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杜志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因陆文宾在纠纷的起因及矛盾的激化上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二被告人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中国法院网 陈璇 顾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