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推广各类贷记卡,原本是为了方便市民的消费,但无业人员杨珍明却利用银行开办的新兴业务,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先后申领了多家银行的贷记卡、信用卡,疯狂透支消费。11月9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珍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2万元。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杨珍明,好吃懒做不愿靠自己的努力工作来改善经济窘况,却把眼睛盯上了各类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上。2003年 9、10月间,他先后向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和建设银行申领了信用卡、贷记卡,在多家市场疯狂透支消费,还通过银行ATM机提取现金,累计金额近6万元。虽然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讨,但杨珍明则是作少量偿还,绝大部分仍不归还透支款项。
此外,杨珍明虚构认识香港某大老板能替别人安排工作,能承接某别墅工程开发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骗得被害人孙某、何某、王某等人“押金”款,面试费和办证费达4万元。
中国法院网 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