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为何要保护好自己在婚姻中的财产权利
女人是弱势群体,这是由生理、心理、历史、社会因素决定的,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中国的法律是捍卫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的。美国的法律就明显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比如女人离婚除要得到丈夫的一笔赡养费,丈夫还要一直赡养她到再嫁人为止。韩国和台湾的法律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德,则定了一条通奸罪,已婚的男女与第三者同居或发生性行为,是要坐牢的。但女人不大敢主张自己的权利,因为失去婚姻,也就意谓着要离开丈夫的庇护,独立面对社会的生存竞争,这对于社会分工为家庭主妇的女人来说不能不说是残酷的。
在目前男人依然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社会里,有些女人依赖心理比较重,全仰仗男人去外面的世界打拼,而自己则心甘情愿回到家里,对家庭的财产很少过问,还有的女性特别信任男友,还没结婚就与男友在钱财方面不分你我。这样,一旦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女性多会因为缺乏证据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损。
据省妇联权益部有关工作人员讲,一直以来婚姻家庭问题都是他们关注的重点,从几年来妇女的投诉来看,婚姻家庭类的投诉占到60%多,且大多涉及财产纠纷。近几年离婚案件中因财产发生纠纷的比较多,且不少离婚案件的女方当事人竟然对于自己家庭的财产知之甚少,甚至连家里有什么房子、在什么银行存的款、家里有无股票等情况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针对女方当事人的财产诉讼保全,法院只能“满世界捞鱼”一般到处查找,如果查着了,那是万幸,如果查不着,法院也没办法为女方的财产主张权利。
同时,就近几年我们律师事务所办理的百余件婚姻家庭案件来讲,其中90%的案件涉及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且从所里办理或接受咨询的财产案件来看,发现,这些家庭的财产往往更多地掌握在男方手中,特别是当男方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时,女方常常会对家庭财产状况一无所知。在离婚时,女方很难提供由男方一手掌握的财产情况的证据,没有证据,律师查证也难以下手,最终使女方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