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还存续吗?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最常见的吊销理由就是不按期参加工商年检,两年未年检即可吊销,或者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等等。那么,吊销后,企业还存在吗?民事主体资格就丧失了吗?
国家工商总局在2002年5月8日答复辽宁省工商局《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06号)指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亡。”“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是企业法人资格消亡的两种方式,两者的法律后果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消亡,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随之消亡,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在企业登记档案上予以载明,不需要被吊销执照的企业法人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由此,很多人认为,企业被吊销后,就完事大吉了,企业没有了,什么都不用再承担了,债权也好,债务也罢,就没人管了,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24号函)指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从中可以看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并不当然消灭,只有办理注销手续后,才可以真正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