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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一“老赖”领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5-05-1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外省籍来银人员林某某有支付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悄悄将房屋、车辆变卖后离开格尔木市。日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1月15日,银川法院(2011)金民初字第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某某赔偿被害人崔某某挖掘机损失85000元,并承担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林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银川中院。2012年7月20日,银川中院(2012)银民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林某某就(2011)金民初字第838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诉案件受理费由林某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原告崔某某来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踏破铁鞋,不仅找不到被申请执行人林某某,而且发现其变卖了在银川的房屋、车辆。2015年2月17日,警方将林某某抓获。林某某归案后,主动交纳了被执行款89525元。 
  金凤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已全额履行执行款项,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另,被告人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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