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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劳动工伤认定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5-05-13    作者:110网律师
 一、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索赔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就无法实现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的,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同样得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以仲裁裁决结果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劳动者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工资表、工资卡或者工资条;2、工作证、上岗证、工卡或者工作服;名片、盖有公章的介绍信;4、考勤表、加班表;5、工伤现场的照片或者抢救记录;6、合格员工的证人证言;7、工伤后的赔偿谈判记录、协议书、录音。如果受伤职工是给包工头干活,必须要知道包工头的名字、年龄、身份证地址、实际住所,以及包工头所接工程的名称、位置、发包方名称,否则,没有办法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立案,也就没有依照法律程序获得赔偿。
          二、  第二步——确认工伤
    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劳动部门对劳动者受到的事故损害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劳动部门没有对劳动者受到的事故损害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劳动者有以下10种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伤时间和工伤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死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探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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