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行政处罚目的不正当,白酒公司维权终究成功!
巨额行政处罚目的不正当,白酒公司维权终究成功!
作者:吕海瑜律师
本律师近年办理了许多的不服行政处罚的事前听证案,有许多的感触,对作为行政机关的被告不依法行政的情况颇有了解,尤其是年关将近时,行政处罚的官员心态逐渐浮躁起来,他们急于寻找可以处罚或者即使不可以处罚,但通过吓、哄、诈的手段依然可以敲出点油水来的企业或者个人,所以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要只要不是故意违法或者没有违法,就要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寻找律师给予法律帮助。
2014年,重庆市食品药监局某县分局某些行政执法人员人为地制造事端,要对其辖区的某酒类销售公司拟定巨额(将近一百万元)行政处罚,故意罗列了很多的明目,实际上全是违规的在适用《食品安全法》,拟对我方当事人处以九十多万元的处罚,而我方当事人实在是冤枉,公司刚刚更换了法人代表,前任法人代表生产的白酒尚未销售一瓶到市场上去,食品药监局的某些执法人员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就急匆匆要来查封并要给予行政处罚,还捏造些名堂说已经流通出去了,可他们又找不出什么证据,并且他们的观点又不符合法律的本意,但当事公司已经被干扰的头痛不已,因为他们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太缺乏,所以,当他们找到吕海瑜律师后,吕海瑜律师帮助固定证据,寻找白酒的质量标准及联系在国内最有权威的白酒专家来分析案情,最终制定了一套严密的方案,使得该公司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白酒质量上、流通环节上都能经受住法律的严格考验,然后再运用《物权法》、《行政处罚法》、《浓香型白酒标准》《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在听证阶段即成功地维护了该白酒企业的利益,挽回了九十多万元的处罚损失,赢得了该企业的高度好评,拯救了一个险被违法行政机关葬送的企业,在这件案件中,律师也充满了自豪感。
2015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