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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故意杀人,律师代理被害人
发布日期:2015-04-08    作者:王佰光律师
邻里纠纷故意杀人,律师代理被害人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张某军、张某明为江苏省邳州市同村农民。20126月的一个晚上,被告人张某某及其家人与张某军、张某明等人因琐事发生吵打。打斗中,被告人张某某持尖刀先后捅刺张某军左腹部、张某明胸部各一刀,致张某军受伤,张某明当场死亡。后被告人张某某打电话报警自首。
律师辩护:
    王佰光律师接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代理本案的被害人,要求追究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8万余元。
办案小结:
邻里之间,本来是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的,但是本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继而厮打,最后造成了无法挽回的过错,使两个家庭最终遭受了无法抹平的伤痛,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
                           撰稿人:刘丹丹律师
                               2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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