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无效婚姻?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发布日期:2015-04-03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什么是无效婚姻?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但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