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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主给付义务
发布日期:2015-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义务。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都是买卖合同中的主给付义务。对主给付义务明确几点:法律 敎育 网

A、主给付义务是依据合同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直接决定合同的性质。

B、当事人违反主给付义务时,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实际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C、迟延履行合同主给付义务时,经当事人催告仍未履行的,即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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