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不明唯一继承人难继承
遗产不明唯一继承人难继承
“我怎么才能查清父母的遗产情况?”年近30岁的袁某是家中的独生子,他早年经历了丧母之痛,最近父亲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丧失意识,无法正常表达,经医治无效死亡。因袁某的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对遗产情况也未作交代,袁某只能向法院咨询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查明遗产情况。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的高翼飞解释说,根据现行规定,只能在进入诉讼程序以后才能对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我是财产唯一继承人,我能起诉谁呢。”袁某无奈地说。
高翼飞坦言,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一个继承人的情形下,这个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比如父母先后去世,生前未对遗产作出处理,只有一个独生子,并且没有其他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下,由于缺乏被告,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因此,继承人不可能提起分割遗产之诉,同时,继承人在没有存款凭证的情况下,不可能以所有的银行等财产保存机构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提供查询。”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现行继承法颁布已将近25年。而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家庭结构等方面均已发生显著改变:一方面公民财富日益增多、财产分布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带来的财产不明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我国独生子女日渐增多,子女多不和父母共同生活居住,父母突发疾病去世或意识不清,在离世之前未及立遗嘱或者向子女交代身后事,这些唯一继承人面对财产不明确却难以依法查明财产实际情况。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现行继承法针对这种情况的立法规定尚为盲区,要想合法解决、破解这个困局,修订完善现行继承法势在必行。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遗产不明引起的诉讼、纠纷迭起。
河南省安阳市的独生子严志高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我妈心肌梗塞,去得急,老父前几年就去世了,我听妈妈说家里有30万元存款,目前家里只有一个6万的存折。”
无奈,严志高只得一家家银行查询,但是所有银行都拒绝了他的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被挡在了立案门槛之外。由于无法启动诉讼程序,也就不能请求法院帮助其查询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高翼飞说,继承人在无相关权利凭证(存折、银行卡等)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提供查询缺乏实体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那么,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查询遗产?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记者说,这种情况下,可以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设定一个非诉讼的查询程序,即由继承人一方提出申请,由法院去查询。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认为,法院不宜被作为查询机关。“虽然法院社会公信力较强,但毕竟是一个司法机关,且目前我国法院的负担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样做不仅增加其负担,且社会成本也比较大。”
“建议从法律上规定银行必须受理遗产查询业务,但是要查询的人必须向银行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证据。”佟强说,如果为了减轻银行辨别证件真伪的负担,再加一个公证处公证,对上述证件的真伪进行公证。银行应该提供这样的查询职能,毕竟被继承人想要查明遗产的数额,只需告诉即可,如果被继承人想要取走或是其他,就是另外一个问题。
不过,佟强也认为,银行不应该把所有事情都推给法院,让法院来证明,因为查询不明遗产既不是国家公权利益的行使,也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司法行为。“这种情况可以交由民间来处理,如果出现错误或者真实继承人的财产损失,由机构来赔偿。将来也可以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可以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职能进行扩展”。
“上述出现的问题都是法律的盲点,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使法律体制完善,加强立法。”佟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