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法院被山东省高级法院院推荐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东平县法院被山东省高级法院院推荐
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原标题:东平法院被省高院推荐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转自:东平法院网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有关要求和《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继续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确定50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东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辉向省高院汇报了该院的相关工作情况后,得到了省高院高度评价,该院从全省法院脱颖而出被省高院确定为候选法院向最高法院予以推荐。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助推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支持,逐步建立健全了一个以“一张网络为载体、三大平台为抓手、一项机制为支撑、三个体系为保障”即“1+3+1+3”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县构建了一张纵向到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多元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院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法庭“诉调便民中心”、专项巡回法庭三大衔接平台,创新了司法确认机制,并从健全指导培训、资源共享、考核激励三个体系强化保障,有力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无缝衔接,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和诉讼之前,取得了党委肯定、社会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山东省法院司法确认工作现场会、泰安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现场会先后在该院召开,原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马明生,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爱卿等领导同志亲临该院实地调研,均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该院创立的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以生动的司法实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司法确认的相关规定提供了鲜活的经验,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泰安经验”、“东平模式”。今年上半年,该院又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两个试点法院之一。
东平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走出了一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途径,促进了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实现了提高纠纷化解效率、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等多方共赢的效果。《人民日报》及其内参、中央电视台、中央综治办、《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情况反映》、《简报》等都对该院的做法进行了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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