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统计局2014年3月3日公布《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9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37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9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92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4069元×20年=481380元;
2、农村: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463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699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46407元÷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4069元×20年=481380元;
二级伤残481380元×90%=433242元;
三级伤残481380元×80%=385104元;
四级伤残481380元×70%=336966元;
五级伤残481380元×60%=288828元;
六级伤残481380元×50%=240690元;
七级伤残481380元×40%=192552元;
八级伤残481380元×30%=144414元;
九级伤残481380元×20%=96276元;
十级伤残481380元×10%=4813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级伤残为176180元×90%=158562元;
三级伤残为176180元×80%=140944元;
四级伤残为176180元×70%=123326元;
五级伤残为176180元×60%=105708元;
六级伤残为176180元×50%=88090元;
七级伤残为176180元×40%=70472元;
八级伤残为176180元×30%=52854元;
九级伤残为176180元×20%=35236元;
十级伤残为176180元×10%=176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