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2年山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省统计局2012年2月16公布《2011年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23.9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354.3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01.4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87.0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281元。
一、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
1、城镇:18123.9元×20年=362478元;
2、农村:5601.4元×20年=112028元;
二、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
1、城镇居民: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18123.9元×20年=362478元 一级伤残5601.4元×20年=112028元
二级伤残362478元×90%=326230.2元 二级伤残112028元×90%=100825.2元
三级伤残362478元×80%=289982.4元 三级伤残112028元×80%=89622.4元
四级伤残362478元×70%=253734.6元 四级伤残112028元×70%=78419.6元
五级伤残362478元×60%=217486.8元 五级伤残112028元×60%=67216.8元
六级伤残362478元×50%=181239元 六级伤残112028元×50%=56014元
七级伤残362478元×40%=144991.2元 七级伤残112028元×40%=44811.2元
八级伤残362478元×30%=108743.4元 八级伤残112028元×30%=33608.4元
九级伤残362478元×20%=72495.6元 九级伤残112028元×20%=22405.6元
十级伤残362478元×10%=36247.8元 十级伤残112028元×10%=11202.8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1354.3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4587.00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四、丧葬费:40281元÷12个月×6个月=20140.5元。
关于转发省统计局2011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晋公交管[2012]69号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
现将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山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23.9元
二、山西省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601.4元
三、山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354.3元
四、山西省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587.0元
五、山西省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0281元
2011年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 23697元
采矿业
64949元
制造业
30580元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52343元
建筑业
31650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737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4080元
批发与零售业 24049元
住宿和餐饮业 17216元
金融业
64487元
房地产业 2214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568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 3815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99元
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22717元
教育
35714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8990元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29752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0638元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