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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5-0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环境纠纷,是指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就其环境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环境纠纷按纠纷的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环境行政纠纷和环境民事纠纷。
环境行政纠纷,可以通过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解决。
对于环境行政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作了不同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15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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