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中立案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中立案问题:
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在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处理方式。其实关于各个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是和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任务相适应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是:在立案阶段,不立案(公安、检察院),或者不予受理(法院);在侦查阶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还被告人以清白。
学员问:立案是指谁立案?是指什么立案?
老师回复:立案只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从而进行侦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