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中民事法律事实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中民事法律事实问题: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
1.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1)自然事件:地震、海啸、飓风;人的出生、死亡等。
(2)社会事件:罢工、战争等。
2.行为:受人所控制,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包括: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
学员问:
罢工、战争怎么就不受人的意志控制呢?他们分明也是人的【行为】,我觉得这个分类不妥当。谢谢老师解答!
老师回复:您的理解有误,这里都是从个人的角度看的,无论从卖方还是买方的角度看,罢工等因素都是无法直接控制的,因此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