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用“律师思维 “分析你不知道的年休假
还有14天,2014年就要过去了,您的年假休了吗?这时可能有人会说,“年假?年假是什么东东啊?从来没休过”。今天就用“律师思维”来聊一聊年假那些事。
文|谢燕萍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没休过年假很哀伤啊,但是上天是公平的,三倍工资有木有。有年假的,其实也未必幸福多少。下面列举几种残念式休假,看看您是否也同样遇到过?
一、只让年底的时候和春节假一起休;(年假不是过年假OK?)
二、所有员工的年假都由公司统一安排到外地旅游;(泥煤,领导我不想和你一起玩。)
三、休年假必须公司批准,不批不能休;(那合着十年不批我就攒十年假呗。)
四、公司说“年底这么忙,你好意思休年假?明年再说!”(尼达叶TT)
好强势对吗?有共鸣是吗?看来很多公司都存在这种情况,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公司。那么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国际歌响起了,镰刀斧头拎起来。
1、马上咨询认识的律师(他做刑事的,他做离婚的,囧)2、上网查法条(人们真的已经进入到以为搬搬法条就可以解决法律问题的草莽阶段了?)3、发到网上寻求帮助(大侠帮帮我,好人一生平安)……
通常就这么做了,找到答案就理直气壮地找HR谈,找不到答案可能就委曲求全了。对于小伙伴能够进步到这个阶段,萌发捍卫自己权利的意识,我们已经聊表欣慰了。但是,还不够。
我们一直提倡用律师思维去解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件事情也同样如此。打个比方来说,知识是你的弹药,而思维,则能帮助你如何找到弹药,以及往哪个地方开枪,怎么开枪。
用律师思维中的规则思维来看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所以如果我们符合年休假条件的,按照公司规定申请休假即可。如果您是一位具有律师思维的人,这时应该马上会想到“怎么证明我申请了”?很好!这就是律师很典型的一种思维——“证据思维”。
如何证明,有很多种方式,只要能证明事实存在即可,具体到这个问题,如果公司有审批流程,那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申请的方式最好可视化,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录音、微信,如果口头向公司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还可以选择向公司邮寄申请单的方式,保留好邮寄凭证、对方签收凭证即可。
前述的第一和第二种情况,听起来有打法律擦边球的感觉,劳动者心里不舒服,HR也为难,但是运用律师思维中的逻辑思维来探寻立法本意就知道公司的这两种做法都是站不住脚的。从技术角度讲,这类问题也并不是那么好回答,因为法律并没有硬性规定。
但律师遇到这种问题一定会告诉您:单位这样做不可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尊重他的意愿来安排休假,否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这就是律师所具备的权利本位思维。法律本身就是调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总和,所以这就要求律师在任何时候都要第一时间想到:我有没有这个权利?法律有没有赋予我这项权利?只要有这个权利,律师便会去从法律中寻找答案去支持这项权利的行使。
结合到年休假这件事,劳动者当然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带薪年休假的立法本意就是让劳动者灵活休假,用人单位当然就得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必须什么时间休,必须怎么休,那这必然是变相地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权利被侵犯当然可以寻求救济。
所以,如果您在生活中能够有这种权利本位思维意识,那么不仅在劳动法领域,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会有所脾益。
是的,也许你会有顾虑,中国嘛,人情化、公司领导个人意识集体化、较真太多,没法愉快的上班了。其实我们不主张激烈冲突,但我们主张巧妙的维护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沉默,我沉默,我们的权利就会消弭无声。你推动,我推动,我们的权利就会花开满山。而这正是我们呼吁大家通过学习律师思维来保护自己美好生活的出发点。
看到这里,可能你还会有问题,比如我应该休多少天年假呢?新入职和离职员工当年享受的年休假怎么算呢?这个算起来有点复杂,今天就先消化这一点点吧,关注“劳动派”,下期你就会看到哦~
如果您是HR,是否遇到过“奇葩”员工?不妨说出来跟我们分享一下,运用律师思维帮你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