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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之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发布日期:2015-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具有唯一性,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简单之债的标的无可选择,而选择之债则可在数个标的中选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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