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物权法》考点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发布日期:2015-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物权法》考点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土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应恢复土地的原状。因此,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取回地上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为恢复原状的手段时,则取回不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