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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涉外仲裁
发布日期:2015-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三国法:涉外仲裁。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1.国际商事仲裁

  (1)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2)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加入时的保留,中国只承认在其他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商事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所在地法与仲裁地法,有何区别?试举例说明。

  仲裁地法律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的法律,而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指的就是仲裁机构所在的地方的法律,如约定的仲裁地是英国伦敦,而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这两地的法律就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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