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购车出事故 岳母担责是何故
近日,怀远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四原告要求被告赵某、孙某、项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因四原告亲属王某死亡产生的丧葬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驾驶登记在项某名下的重型普通货车,与前方王某驾驶车辆追尾,致王某受伤于次日死亡。赵某是孙某(系项某女婿)雇佣的驾驶员,项某与孙某系该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庭审中,赵某以自己不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为由,不愿赔偿。项某则称其婿孙某买车时仅借用项某身份证用于登记,项某非实际车主不应担责。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四原告,被告赵某、孙某、项某对四原告在保险责任范围外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原告损失得到了公正合理的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全解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