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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贩毒案怎么辩护
发布日期:2015-02-04    作者:110网律师
2014年,利川特大贩毒团伙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告破,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涉嫌8个被告人,一审判处主犯汪某某死刑缓期执行。汪某某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后我作为被告人汪某某的指定辩护人,进行了该案的二审庭审辩护。我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辩护:
1、对汪某某所犯的部分行为性质进行辩护;
2、对汪某某的部分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没有贩卖给社会不特定的吸毒人员,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法院减轻、从轻处罚;
3、对于汪某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综上,请求审判庭撤销一审判决,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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