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他为跨国毒品大案辩护》
北京晚报原文标题:他为跨国毒品大案辩护
中俄高层会晤专案侦破 15人涉4000克毒品走私、贩卖、运输
北京晚报记者:
中俄警方的一次会晤,促成一起跨国毒品大案的破获。该案涉及毒品数量大、人员多,后来同时被判刑的就有15人。作为该起贩毒大案的主犯之一,李菲委托了北京著名刑事律师谢通祥为其辩护。这起跨国大案涉案的毒品数额是4000多克,作为主犯,李菲是否必死无疑?
警方行动 中俄高层会晤成立毒品案专案组
2005年11月,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举行中、俄禁毒部长级会晤期间,俄阿穆尔州禁毒局局长库奇门科向中方通报了一件走私摇头丸的案件线索,提出联合作战,共同侦查破案。经协商,黑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和黑河市公安局与俄阿穆尔州禁毒局进行会晤,决定成立专案组,对这起走私摇头丸案件立案侦查,代号“2005·12·21”专案。
俄罗斯方面派出一名线人到黑河和中方毒贩接洽,并从中方毒贩手中购买摇头丸。经过几次交易,警方顺藤摸瓜,把目标对准了关辉。据掌握,关辉原系黑河市物价局司机,是黑河市公安局在侦的一个吸毒网络的核心人物。专案组围绕关辉开展深入侦查,又使他的上线李菲浮出水面。关辉的“货”大部分是李菲从广州等地调取的。李菲是桦南县人,住大连市中山区,在沈阳和大连两地经营烧烤城。
2006年10月2日,关辉从黑河给在大连的李菲汇款28万元,约定购买毒品冰毒1000克。李菲接到汇款后,立即联系广州的毒贩子“调货”。
10月9日,中俄两国警方采取统一行动,全线开展收网行动。第一战场在黑河市,在毒品交易成功后对关辉贩毒团伙成员实施抓捕,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其“下线”及有关人员捕获归案;第二战场在大连市,抓捕“上线”李菲及同伙;第三战场在广州市,抓捕李菲的“上线”;第四战场在俄罗斯阿穆尔州,由阿穆尔州禁毒局负责对走私毒品的“下线”达尼亚和瓦洛佳进行缉捕。
抓捕进展非常顺利,在1000克毒品到达时,警方展开行动,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检方指控 15名毒贩被移送起诉 7人为主犯
李菲于2006年10月2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当年28岁。这名经营烧烤城的青年,平时开着豪车,展现出的是成功人士的形象,但如今,他被列为毒品案的主犯。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夏至2006年10月间,被告人关辉为牟取暴利,多次从被告人黄波、李菲、曾宪民等人处购买摇头丸、麻古、K粉、冰毒等毒品,分装后将毒品陆续卖出。其中,2005年6月,关辉和李菲通过电话相识,欲从李菲手中购买毒品。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间,关辉和李菲约定冰毒280元每克、麻古30元每粒、摇头丸30元每粒。李菲从广州的春哥(真名不详,另案处理)处订购毒品,约定春哥按冰毒60元每克、摇头丸和麻古5元每粒的价格给李菲好处费。
在交易时,由关辉给李菲打电话,告知购买毒品的种类及数量,李菲同春哥联系,由春哥将汇款的账号及收款人姓名,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李菲,李菲再转发给关辉。
关辉汇款后,将收货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李菲,李菲再转发给春哥。后由春哥将毒品藏匿于鞋内,以空车配货的形式发至黑河。
关辉收到货之后,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李菲已收到毒品,李菲再告知春哥,春哥将好处费给李菲。
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间,被告人关辉指使多人到银行,按照李菲提供的账号多次汇款,购买冰毒2250克、麻古1200粒、摇头丸3000粒。李菲从中获利15.6万元。
2006年9月,李菲为索要关辉欠下的3万元钱,谎称有质量好的冰毒,让关辉马上汇款。关辉派人汇款25万元用于购买冰毒1000克,而李菲扣下3万元后,称没有冰毒了,于次日将剩余的22万元汇回关辉指定的账号上。
2006年10月初,关辉再次找李菲,欲购买1000克冰毒。李菲因找不到春哥,遂联系了另一毒贩阿宇(真名不详,另案处理)。此笔交易成功后,李菲从中获利8万元。
检方指控称,关辉、张少平、李菲等7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其余8人起次要作用,应根据刑法,以贩卖毒品罪追究上述15人的刑事责任。
受托辩护 承认犯罪但非主犯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毒品大案的主犯,被判死刑的为数不少。为给李菲保住一命,其家人找到著名律师谢通祥,委托其为李菲出庭辩护。
谢通祥律师会见了被告人李菲,并调阅案卷之后,确定了辩护思路,即承认犯罪,请求法院对李菲从轻处罚,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谢通祥律师辩护的思路是,首先否定李菲的主犯身份。
他认为,李菲只是从春哥和阿宇那里得点好处费,春哥和阿宇才是真正的主犯,李菲只不过是广州春哥和阿宇的小马仔,相对于春哥和阿宇系从属地位。现在大毒枭春哥和阿宇均没有到案,还在继续危害社会,公安机关至今还不知道春哥和阿宇的真实姓名、住址以及主要犯罪事实和线索,而李菲在将来能够作为至关重要的证人指认春哥和阿宇,留李菲性命有助于侦破春哥和阿宇重大贩毒集团案件,李菲为了获得减刑和回报社会也一定会戴罪立功。
其次,李菲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主动如实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主动把价值70多万元的宝马车等物品交给公安机关,比检察机关认定的获赃款23万多出三倍,足见李菲主观恶性并不太深,确有悔罪表现,还有经过改造可以重新做人的条件,并非是无法感化、对社会一点用处没有的十恶不赦之徒。
谢通祥还指出,侦查机关把李菲提出看守所外审讯,而且连续审讯两天,有看守所提审记录及讯问笔录的时间地点足以证实,侦查机关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内进行的强制性规定,李菲的讯问笔录存在诸多疑点,贩毒各批次的发货人、收货人联系电话号码及广州市、黑河市各配货站的发货单和收货单不是没有就是不全,前后矛盾,贩毒次数及所得好处费也有疑点。
最终结局 毒品数量并非判死唯一情节
在人们的惯常思维中,贩毒50克以上,就有可能判处死刑了。而李菲涉案的毒品数额是4000多克,从数量上来说足够了。
不过,谢通祥认为,涉案毒品数量虽然有4000多克,但是毒品数量不是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唯一情节。量刑时应该综合考虑本案及案外的多种因素以及被告人李菲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而且李菲在被关押期间,还有阻止其他在押犯自杀的立功表现。因此,应对李菲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菲积极为被告人关辉贩卖毒品联系卖主,而且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对其判处死刑,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不立即执行死刑。其辩护人关于李菲能如实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请求对李菲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其辩护人关于李菲阻止其他在押犯自杀,构成立功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但其立功表现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作为此次跨国贩毒大案主犯之一的李菲,被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标题:他为跨国毒品大案辩护 中俄高层会晤专案侦破 15人涉4000克毒品走私、贩卖、运输
本期主讲 谢通祥律师
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首席律师,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东城律师协会人大政协委员会委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案件辩护、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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