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笔记:地方人大代表的义务
发布日期:2014-12-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4.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