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传发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4﹞173号
各交(巡)警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92.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年;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9328元/年;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4年6月10日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32391元/年
(二)采矿业 38383元/年
(三)制造业 42662元/年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1839元/年
(五)建筑业 44814元/年
(六)批发和零售业 46827元/年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427元/年
(八)住宿和餐饮业 33660元/年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75204元/年
(十)金融业 119375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 53426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172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4811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984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9512元/年
(十六)教育 57399元/年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6728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118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881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