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儿园工作人员疏忽大意,5岁女童萌萌在35℃的高温下,被锁在校车内长达六小时,导致萌萌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惊吓中还咬伤了自己的手指。事发后,萌萌的家长一纸诉状将这家未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的经营者告上法庭,索赔近3万元损失。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被告程女士除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外,仍需再赔偿8000元。
据萌萌家长称,他们于去年4月1日起将萌萌送至被告程女士的幼儿园就学,每月入托费650元、班车费100元。去年8月1日早七点半左右,程女士将萌萌接走,下午两点左右,他们接到幼儿园的通知后赶到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才得知被告及幼儿园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萌萌在35℃左右的高温天气下,被关在密闭的校车内6个小时。
后因病情特别严重,萌萌被转至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医院,经诊断为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脏器损伤。出院至今,其左手拇指咬痕仍未痊愈,肝功能指标异常,需继续检查和治疗。
萌萌的家长认为,被告的行为给萌萌和他们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极大的痛苦,萌萌至今不敢去上幼儿园,这次事故给她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因程女士所开幼儿园未进行依法注册登记且拒绝对原告进行赔偿,故起诉到法院,要求程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588.97元。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程女士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外,需再赔偿萌萌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