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刑事诉讼法基础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4-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审判公开原则
1、参与原则2、中立原则3、对等原则4、理性原则5、及时原则6、终结原则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罪推定原则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应推定其无罪,或者假定其无罪。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