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团伙篡改新闻联播标题 诈骗三千万被刑拘
传销团伙篡改新闻联播标题
传销团伙竟然打起了新闻联播的主意,打着所谓“国家暗中扶持的1040阳光工程”旗号,给受骗人洗脑。他们将新闻联播中提到“阳光工程”的视频下载,改了标题后上传到视频网站,让受骗人观看,并指出“这是隐蔽工程,国家不会明说,三分看七分悟”。
汉阳警方日前已捣毁该团伙57个窝点,抓获传销人员219人,刑拘33人,其中一些受骗人手机中就下载了这些忽悠视频。郑某是10个“老总”的牵头人,民警发现他每月不定期会召集其他9人开例会,传达所谓的“上级精神”。每次开会都在四星级以上酒店里开豪华套间,开完会就聚餐。有一次,民警等他们酒足饭饱离开,偷偷拿到点菜单一看,一顿花了近万元。民警跟踪了一个月,发现这10个人除了挥霍外,根本没有任何理财和投资,从下面搜刮来的钱,只从牙缝里挤一点,发给下面。
10月30日,汉阳警方出动600余民警,分头抓捕,一举抓获10名在硚口维也纳酒店开会的“老总”,捣毁57个窝点,219名传销人员中的33人被刑拘,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
诈骗三千万被刑拘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传销团伙利用新闻联播的影响力,假借其名义大肆进行洗脑诈骗,使人民利益受损,也侵犯了新闻联播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