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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发财心切逼女友卖淫被判7年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丁有义为实现自己的发财梦,强迫自己的女朋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丁有义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2岁的丁有义是安徽省休宁县人,平时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经常出入网吧。他在网上认识一名叫“燕子”的女孩,两人交谈甚欢,没过几天就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7月5日,丁有义与女友“燕子”在网吧上网聊天,一直到晚上11点。此时的丁有义已身无分文,于是想到何不让女友成为自己的摇钱树呢?

    丁有义连夜带女友去上海游玩,拦乘了出租车到朋友开的菜馆。第二天一早,“燕子”还期待着男友带她去游山玩水,但万万没想到男友迫不及待地要她去美容美发店“上班”,并要其每天上交500元。见女友不同意,丁有义马上露出凶相,对女友一阵拳打脚踢,将其打得浑身青肿。在丁有义的暴力威逼下,“燕子”只好答应从事卖淫活动。头几天,丁有义见女友不好好做“生意”,赚的钱不多,又用皮带抽打女友。

    一个星期后,因“燕子”无故失踪,其父母向警方报案。报案的消息传到丁有义的耳朵里后,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威逼女友不要说出卖淫的事情,且要她回家过一段时间后再来,否则要杀死她全家。逃出魔爪的“燕子”乘机向警方报案。同年7月27日,丁有义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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