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监督关系
发布日期:2014-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全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变更除副总理、国务委员之外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