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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重拳伤邻里致重伤 获刑又被罚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日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对一起因琐事重拳致邻居右眼球破裂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汪某在安徽省淮南泉山某大院自家住房旁空地上开了一块菜地。徐某租住其邻居的房屋后,两人因菜地产生纠纷。2006年5月6日下午,两人在菜地相遇,并再次为菜地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徐某向汪某右眼猛击一拳。汪某当即被家人送往淮南朝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球破裂,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

    经司法鉴定,汪某的伤情属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 2007年4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后,汪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徐某赔偿其各项损失9万余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汪某与徐某达成协议由徐某一次性赔偿汪某各项损失65000元(已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徐某是偶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对被告人徐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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