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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审“益万家”公司集资诈骗案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备受关注的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历经近两年的侦查,月10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前,当被告人郝永生、蒋金政、战泓帆、王磊、张涛、陈荣萍、樊雨陇、彭佩兰及张桂梅鱼贯进入法庭时,旁听席上近千名受害群众出现轻微骚动──由于9名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行为,17个省3万多人的8000余万元被骗,难以追回。


    经过上午10时至下午5时的审理,法庭初步查明:2004年9月,被告人张涛经人介绍结识了广西人宁强、温志军、何晓东,三人向张介绍了广西三生万公司采用发展会员、消费积分赚取中介费的运作方式,并表示想与其合作在陕西成立一个同样的公司。2004年9月,张涛遂通过“中介”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了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一方面大肆宣传所谓的“消费积分”模式,另一方面,张涛等人为达到快速、大量集资,鼓励加盟会员直接用现金购买积分即“现金积分”或称“快速积分”:一元购买一分,购买200分为一个兑奖权,会员在第一个月至第十七个月内,每月向公司存入固定数额的资金,公司从第三个月开始,以两个月为单位,依次一至七倍返还,第十七个月返还七点五倍。从2004年9月至2004年11月,以此方法共发展会员1926人,非法集资46152元,其中35000元用于公司费用,余款11152元。2004年11月,宁强、温志军告知张涛此种经营方式属违法,广西已在打击处理,二人离开了该公司,张遂萌生了关闭或转让公司之意。


    2004年9月,被告人郝永生、蒋金政获知益万家公司经营方式后,于同年11月成立了陕西世纪缘商贸有限公司,但由于无资金,发展会员少,导致公司亏损无法经营。得知张涛意欲转让益万家公司,二人即找张涛商谈接收事宜。张涛明确告知二人,益万家公司采取的“现金积分法”属违法经营,郝表示不怕,最终达成书面转让协议,被告人郝永生、蒋金政以2万元买下益万家公司,并接收了原益万家公司所有会员集资资料和11152元的公司余款。二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决定不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用被告人王磊的身份证变更了益万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承诺给王1%的公司股份。为掩人耳目,郝给王磊重新起名叫王森皓,要求王磊不能把真实身份告诉任何人。嗣后,被告人郝永生、蒋金政在一无资金、二无其他经营项目、三无任何合法收入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诈骗活动:打着“利国、利民、利己”的口号,在媒体大肆宣扬“消费积分”方式,称其为“消费革命”,并以所谓“利益不对称规律”和“大数法则”来迷惑群众,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继续采取“现金积分法”,让会员直接将现金存入被告人郝永生个人的银行账户。郝、蒋等人还制定了划分会员级别的制度,按照发展下线会员的多少和集资数额的多少实施奖励,整个过程都是在没有其他任何资金来源和收益的情况下,用后续非法集资款兑付先期集资款和承诺的返利,蒙骗群众进行诈骗。
法庭还查明,被告人战泓帆、王磊、张涛、陈荣萍、樊雨陇、彭佩兰施行“现金积分法”的过程中,为其所服务的“益万家”公司和本人非法牟利。同时,亦查明被告人张桂梅作为被告人郝永生的妻子窝藏747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截至发稿时,本案仍在审理中。庭审预计持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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