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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村委会
发布日期:2014-1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请问村委会的委员是怎么产生的?有没有任期,是多少?怎么选举新一任的村委会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规定,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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