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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解析: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4-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答案】ABD
【考点】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解析】选项C错误。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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