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一、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资格
二、必须具备条件:1.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需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
三、需提供的材料: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兽药经营许可证、与疫苗生产企业签定的经销或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查。
2.材料审核。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办理批件。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根据审核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办理时限 20日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