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票据诈骗案
【案情回放】
被告人周某,男,35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山东人。
辩护人孙善权,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年11月23日晚18时许,被告人周某翻墙跳进原打工单位的院内,钻窗潜入该厂会计室,意欲行窃,但未能找到现金及可以偷盗的财物。在会计办公桌翻找时,周某发现一本尚未填写数额和加盖印章的空白现金支票,遂撕了一张下来。次日,周某私自刻制厂长、主办会计的印章两枚,加盖于所盗窃支票上,并用圆珠笔填写了40000元金额,然后便去信用社提款。后被发现,周某逃窜。
【公诉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涉嫌票据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辩论】
我们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所窃取的空白现金支票,假冒出票人的名义签发票据着手骗取金融机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却构成了票据诈骗罪,但在实施诈骗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周世昌在归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并且具有悔罪表现,其亲属积极替其缴纳罚金,应与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周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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