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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
责任部门:
能源处
联系电话:
6200628
办公地址:
省政府大楼三楼357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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