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装、修理、维护保养、操作),安全监管人员。
办事依据 (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办理条件 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办事流程 (一)有关作业人员向设区市或省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二)审查申报人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三)组织培训;(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五)考核合格发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培训考试时间)
责任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办事地点 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锅检大楼513室 邮编:330029
联系方式 (0791)8180693 8325624
监督电话 (0791)8180827 8180821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审核程序
办事依据 (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四)《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办理条件 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办事流程 (一)有关检验人员向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二)审查申报人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三)组织培训;(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五)考核合格发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培训考试时间)
责任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办事地点 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锅检大楼513室 邮编:330029
联系方式 (0791)8180693 8325624
监督电话 (0791)8180827 8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