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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两高:网上骂人恐吓可认定寻衅滋事罪 2014.8.13|
发布日期:2014-08-14 作者:
超级账号5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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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网上骂人恐吓可认定寻衅滋事罪
2014.8.13
|
人民法院报:【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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