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上班但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双方的合同到期,但劳动者主观上拖延或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应该如何避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呢?
律师指出,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拒绝再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在原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旦超过这个时限,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即将面临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此外,在目前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含有这样的条款:“因公司原因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设计了“自动续期条款”,且此条款经过劳动者签字确认,那么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呢?
律师认为,如果条款中没有设置其他的障碍,也没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即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可通过这个条款来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此时劳动者再主张双倍工资,就很难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