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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14-08-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申请,填写《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花名表》、《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证明;
    2、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非火化地区证明);
    3、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户口、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与死者关系证明;
    4、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却无经济来源证明;
    5、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金证明;
    6、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工亡待遇的,需提供工残退休证明。
    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后死亡的,只发给丧葬补助费,其他待遇不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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