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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14-07-24    作者:110网律师
问:我丈夫因有第三者,执意与我离婚,我不同意。他起诉至法院,结果被判决离婚。如今过去半年了,我还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王代华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无过错配偶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对此,你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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